(2013年4月12日 星期五)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 何新田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见习分析师 刘 翔
一、热点事件概述
综合今日舆情数据,今日舆情热度最高的事件是“台湾官员:将驱离进入钓鱼岛海域大陆渔船”,热度最高的单条网络新闻是新浪新闻:“台湾官员:将驱离进入钓鱼岛海域大陆渔船” 截至今日上午11时,武汉警方就“学雷锋女孩被铐”事件致歉相关话题位居今日舆情热点排行第二位,已有至少32万网友参与讨论和超过3.8万条网友评论。
今日舆情热点: 武汉警方就“学雷锋女孩被铐”事件致歉
链接:http://news.qq.com/a/20130411/000976.htm
日前,有网友发微博称“湖南女青年在武汉学雷锋反被警察铐住”。该微博称,“湖南岳阳来武汉旅游的女孩小汪见到一位老人失血过多,想拦辆警车送老人回家或寻找肇事车,但接连拦了两辆均未停下,第三辆停下问了几句要走。小汪很生气照着警车车门踢了一脚,接下来就被警察铐住拳打脚踢并踹进车。”该微博在网上引发关注。
事发之后,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于11日在其官方微博“平安江岸”回应称,该女将民警踢伤,为避免事态扩大,民警将其控制,其间有处置过当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就民警不当行为当面向当事女孩赔礼道歉。
据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政治处副主任肖翔介绍,学雷锋被铐女孩曾在武汉共有6次报警记录,并且多次蹭警车回家或去酒吧。但小汪在接受一网站采访时则否认有此事,并称要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
二、舆情发展态势分析
1. 舆情发展走势图
4月10日以来“学雷锋女孩被铐”话题各类媒体关注度
4月10日以来“学雷锋女孩被铐”话题微博关注度
2. 舆情发展走势分析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观察, 自4月10日,“学雷锋女孩被铐”事发以来,相关话题舆情热度持续升温。
4月10日19时许,在武汉当地的一家论坛“汉网论坛”上就出现了一篇名为《湖南妹子在武汉学雷锋被铐着打!此举让武汉人情何以堪?》的帖文对此事件进行了初步报道。帖文中的图片和相关视频随后被网民们和各类媒体广泛关注。
22时许,武汉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在自己的认证微博上发布了此事,随即引发微博平台上众多网友的关注。
4月11日,事件相关舆情热度出现爆发性增长态势,当天的相关网络新闻超过100篇,相关微博超过2.9万条。
截止到今日(4月12日)中午。数据显示此话题相关舆情热度处于持续升温态势。相关网络新闻已经超过500篇,相关微博也超过1.7万条。其后势发展值得相关部门密切关注。
三、相关舆情发展态势分析
1.武汉网友声援当事女孩
网帖曝光后,引发网友极大关注。许多武汉人纷纷转发微博声援当事女孩。网友太湖水大湖水说,不管铐人者是谁,作为一个武汉人,我在无比羞愧的同时,向这位助人为乐的湖南妹子说一声对不起,千万别将某些人的这些行为与大多数武汉人相提并论,因为大多数武汉人是善良的,是厚道的!与此同时,请接收一个武汉人对你崇高的敬意,你来到武汉,遇到有人出事挺身而出让人肃然起敬!不请求你忘掉此事,但务必记得,大多数武汉人是光明而不是邪恶的!
网友老白留言称,武汉市民热情、开放、直爽的正形象被一小撮穿着人皮的败类糟蹋了,难怪人家瞧不起武汉人。他质问,究竟是谁赋予了这些铐人者铐人的权利?对于心理上受到伤害的活雷锋,而且是外地人,作为武汉市民,还有当事人该如何去补救?他表示,看了“永福人生”的报道,心理很沉重!接二连三关于武汉城市形象曝光,值得引起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视了!
在“汉网论坛”的网帖中,网民们对武汉警方颇有微词,对“女孩学雷锋反被铐”一事表达了极大的不满。有网友质问“凭什么把做好事的孩子铐起来打成这样?这让武汉人情何以堪?”
2.网民热议
网民观点摘编:
同情当事女孩
网友“bfett16 ”:傻女孩,你学雷锋,他们学的是雷阿富!
网友“清风泛舟”:姑娘,你是想真正地为人民服务,可他们大多数人却是为人民币服务的呀!
声讨当地警方
网友“冷夜”: 【民间雷锋一枚,不敌日本人单车一辆,一个挨打,一个坐上宾,愤怒!愤怒! 】岳阳女孩在武汉为帮助一受伤老人,拦警车被拒后脚踢车门遭警察铐手殴打并踹进警车……同样发生在武汉,一日本人单车丢失后,连夜找回,并受到市局领导接见。
网友“jnhzc”: 交了一堆的税,养了一堆的猪还能干点嘛?
网友“123.129.*.*”:正义在民间。
网友“此刻无语”:---渔家傲--- 衙人被阻误约炮,老太死活不重要,完蛋操,打个弱女还需铐!服务人民当口号,指他帮助开玩笑,非是太君车丢掉,别呼叫,白瞎多少蕾丝套!
女孩好心办错了事?
网友“我是一个饭桶”:你一下车就会清楚有她在救老人吗?况她如此强壮,你能保证她不是在滋事?铁家伙都敢下脚,应该武校是有过上的。一个个都似神探凭空臆想,实在看不下去了。
网友“浪云超”:从报道上来看,这个好心的女孩并没有拨打110的报警电话,而是强行拦截路过的警车。这明显是非常错误的好心办错事。只要是出警的警车肯定都是有任务的,想救助老奶奶应该拨打110等待救助,而不是拦截路过的有任务的警车,你知道这辆警车要去执行什么任务?万一那边报警的是人命案怎么办?再换个角度说,假设这个女孩报了警,结果过来的警车被另一个人拦下,导致长时间没能过来救助这位老奶奶,是不是要骂警察接警不出警?
网友“adfdsafasd”:饭桶说的对,这女孩就是传说中百年不遇的绝世高手,一脚下去警车翻了,如再踢一脚车就要飞了,所以警察把她拷上了!
雾满拦江(知名网友):事情正在起变化:最近轰动的手铐女孩是湖南人,去湖北学雷锋拦警车要求警车送受伤老太太回家而被警方拷上手拷。警方称女孩生猛,踢警车踹警察裆部。警方还称女孩在武汉六次报警两次要求送她回家,两次要求送她去酒吧。还说女孩酒吧打架被拘15日。你信哪个说法?
江岸警方称“处置过当”引争议
郑树林(五角场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佳木斯分中心老师):4月11日中午,针对网上流传的“湖南一女孩在武汉学雷锋被拷着打”一事,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江岸”做出回应。警方称,当事民警存在“处置过当的行为”,当日,相关责任人就民警不当行为当面向当事女青年赔礼道歉。处置过当的行为”是怎么形成的?其实就是平时的习惯!
网友“莫为”:为什么不处置当事警察?
网友“嗨贝”:这样我揍你一顿,然后说我着急救人处置不当请原谅可以么,那个民警同志。 什么叫人民的公仆,什么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是吗?你不必说详细情节,就情况分析首先你肯定知道当事人救老人的主观意图,至于你说的最后的拉扯想一下就能明白,她一个女孩是帮人的,怎么会突然攻击求助对象呢?
网友“我是一个饭桶”:你的解释应该是对的,估计错在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8条规定,你实在太强了。
不沉默的大多数(资深媒体人陈默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专家成员):曾经六次报警就为坐车,帮老人出院说“坐警车不要钱”,拦截出警的警车还袭警,对这种别有用心、挑衅扰乱社会秩序的无论男女都应该拘留,屡教不改的可以劳教,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否则法制和秩序都完蛋。
给女孩戴手铐或违反规定
网友“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你别吓我啊,这件事从法律上来讲警察就不对,警察凭什么可以给那个女孩戴上手铐?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8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这个女孩是犯罪分子?警察是去抓犯罪嫌疑人的?请你告诉我这件事中警察使用手铐的理由。如果你仅凭个人好恶而不顾规定,那你去当警察,也只能是个恶警,求你放过老百姓吧。
人民警察要谨言慎行
网友“124.128.*.*”:错了就是错了,再别满世界找各种托替你喊冤,你不冤,你就是错了。那么多群众为什么不揪住“袭警”的女孩,反而制止你“控制袭警者”?扪心自问,打人犯法吧?我不是什么律师之类的专家,但照正常思路,一个外地女孩踢了警车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拷、被打,那么在不见天日的“刑房”里(请原谅我这么叫)所谓的“嫌疑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待遇!!!
“在两次拨打110之后,约40分钟左右,第一辆警车经过,对方询问了情况之后,表示不能受理便开走。过一会儿,第二辆警车开过来,同样表示不能受理,帮不上忙,准备离开。这时有些气不过的小汪冲上去,向准备开走的警车踢了一脚。”请注意,亲~您不是途经,您是出警!且不说一般老百姓敢不敢跟您叫板,一个在外地旅游的小女孩敢不敢跟您动手……“并将民警警服,反光背心拉破,将民警踢伤”我的苍天大神咧,您说的那是女孩子吗?那是僵尸吧?生化危机看多了吧?您怎么不说女孩怀抱炸药包,肩扛火箭筒,严重威胁国家安全捏?
吴昌华(武汉资深媒体人):离开武汉几天,就出了这种事,唉!本来这一周不微博,唉!人民警察一定要谨言慎行啊!此嘱!
3. 当事人称求助被拒踢了警车尾厢
据媒体报道,据拦警车被铐手铐的岳阳女孩小汪称,当时她想要送这位受伤的阿姨回家,但是自己身上也没有钱,就想到了向警方求助,希望有110警车将阿姨送回家。小汪回忆,先看到一辆有警徽标志的越野车路过,她向警车挥手警车里的人没有停车直接开走了。
不久,又来了一辆闪着警灯的警车,小汪立即跑过去拦车,但警车没有停的意思,她踢了一脚车尾厢部位,嚷嚷道,“这是什么警察啊”。小汪没想到,警车门开了,副驾驶座的人下来了,样子很生气,“凭什么踢我的车啊,警车不能踢不知道吗?”而警车里穿制服的人听她说完情况后,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小汪称,下车的那人抓住她的衣服就打,小汪立即死死扯住对方的衣服躲闪,这人见状用手铐铐住小汪的左手,欲把她往警车上塞。小汪称“他打我,我就死死地拉着他的衣服不让打,最后把他的衣服拉破了,这还要多谢武汉的阿姨,要不我可能被打得内出血!”而有武汉媒体到现场调查时有目击者称,警察还曾用脚顶着小汪。
4. 媒体评论:人民警察要敢于担当
新华视点:【新华微评:三问“学雷锋女孩被拷”】湖南女孩在武汉为救受伤老人求救警察被拒,气愤踢警车被拷打。警方道歉难掩三大疑问。一问群众有难,警察该否袖手旁观?二问警械手铐能否随意拷向公众双手?三问警车奔忙是否执行紧急公务?生命可贵,值得每位公民敬畏,警察更该如此。
深圳晚报: #红绿灯#湘妹子在武汉拦警车求助遭拒绝,愤怒之下踢打警察又被铐住。事后警方因处置过当而道歉。根据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的正当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及时查处。这是人民警察的义务。
大河报: 【晚安,河南】"学雷锋"的女孩被武汉警察当街带上手铐,警方轻飘飘回应"有处置过当行为",下文如何,拭目以待。郑州街头国际友人变身义务交警现场解堵,声声"move"中想来收获不少带有敬意的目光。直面困难,敢于担当,不再"木",身边的困境定会改观,向他致敬,向他学习。晚安~。
5.踢警车遭铐的少女真是活雷锋吗?
网络评论《踢警车遭铐的少女真是活雷锋么?》认为,有着太多疑点的这个女孩被某些人吹捧为活雷锋是不恰当的,尽管当时有救助周奶奶的事实,因为真正的雷锋是没有劣迹的!该文认为,当事女孩存在以下疑点:第一、非得要拦警车么?第二,警察并不是漠视不管。第三、女孩袭警在先这个事实不能忽视。第四、为何身份不明?
6.律师说法:小汪拦警车求助完全正当
湖南和润律师事务所李斌全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的《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这是人民警察的义务,不以他是否在执勤或者上班为条件。公民在有危难的时候,有权利向人民警察寻求援助。因此小汪拦警车求助完全是正当的行为。
(本文数据来源:人民网舆情监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