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泰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梅有宏和市殡仪馆的相关负责人来到卧龙公墓进行现场勘测,确认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落成位置。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拟建于卧龙公墓南北路与东西路交汇处,规划用地100平方米,纪念碑建设整体纳入公墓设计规划中,与周边配套绿化景观相融合。
根据规划,纪念碑主体为长方体,汉白玉材质,长1.8米,宽0.6米,高4.5米,碑正面上方将镌刻红十字会标,下方镌刻“泰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字样,背面上方镌刻红十字会标,下方镌刻“人道 博爱 奉献”字样,纪念碑底座为黑色大理石材质。在纪念碑主体东西两侧各有一座弧形纪念墙,为黑色大理石材质,东侧镌刻碑记,西侧为捐献者留刻姓名。纪念碑周边还将建设小广场,可够容纳30-40人肃立凭吊并开展纪念活动。